破產難免會給別人負面的印象,日後工作或需要申請銀行借貸時也有機會因此受到阻撓。出現嚴重債務問題的人士也不希望走上絕路,要申請破產。破產影響深遠,申請人的信貸紀錄會被一直紀錄在案,對日後生活可能有所限制。故此,謹記要培養良好的理財觀念,以免出現債務危機。以下,丘煥法律師事務所為大家講解破產的後果及對日後生活的影響,提醒大家做決定前必須三思。
破產怎樣影響日常生活?
由於破產受到的監管甚多,破產人士的生活將大受影響。破產人士必須把所有餘錢(收入減去生活費以外的所有金錢)繳交給破產官。生活必須簡樸,不能大魚大肉,購買昂貴的奢侈品。如果破產管理處有懷疑,他們有機會要求職員到破產人士的居所進行查閱。
除非破產人士有充分合理的理由,否則以下各項均不能接納。
- 乘坐的士
- 申請貸款
- 投資物業
- 購買基金
- 保險供款 (於破產前已簽訂的定期保險供款亦不可以)
破產人士有旅遊的自由,可是所有費用必須由他人支付,不能由其本人的資產或收入作旅費。簡單來說,就是必須由他人出錢,請破產人士去旅行。同時,破產人士於每次出入境時必須事先通知破產管理處,並且需清楚交代行程和住處,亦要遵守在指定的期間內返港。否則有機會被視為不合作,令破產期延長。
破產會影響工作機會?
破產會限制很多工作機會,破產人士除了不可自行從事生意外,而且有可能需要告知僱主破產事宜。不同公司也有其公司規約章,所以建議每位破產人士必須事先了解清楚公司的規則,知道是否需要向公司或其行業的監管機構申報破產狀況。
如破產人士在私人公司工作,破產管理處一般不會主動跟公司接觸,除非需要進行調查或評估。可是若破產人士任職公務員,那破產管理處就會直接通知其部門,這有機會影響其升職狀況。另外,假若破產人士在金融相關機構工作,如銀行業等,法例規定了必須向僱主申報。若從事有關專業牌照的行業,例如:律師、證券、會計、保險、金融等,一般在破產情況後也不能再執業;而且破產人士亦不能成為有限公司的管理層或擔任公司董事。
破產期間可以借貸嗎?
香港並無法例條文規定破產人士不可以借貸,亦無規定貸款公司不可以借錢給予破產人士。破產條例規定正在接受破產監管的人士,凡接收他人多於港幣$100或以上的貸款,而事前並無告知他人是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士即屬違反刑事罪行,最高可判囚兩年。故此,若破產人士有意或進行借私人貸款時必須披露有破產令在身,否則即屬犯法。
可是在現實中,貸款公司多數也不會借錢給予破產人士,因信譽評級問題,風險實在太高。即使有幸成功獲得貸款,該筆貸款亦必須歸還。與此同時,在破產期間再度作出借貸行為,顯出財務管理問題一直未有改善。這會嚴重影響現存債主的利益及個人信譽評級。若被破產管理處發現,它們有權向法庭申請把破產期延長至八年。
解除破產後,還可借貸嗎?
曾經破產或破產令完結後的人士都可以借錢,可是借貸機構開出的條件會十分苛刻,不是那麼容易。因借貸機構也是根據信貸紀錄來決定批核,破產必然會令信貸紀錄大大降低。因為他們需要承受較高的風險來借貸給曾經破產的人士,所以儘管能夠批出貸款申請,貸款金額也定必不會多,而附帶的條件亦十分嚴謹,例如利息較高和還款期短。
破產帶來的影響遠超所想,不僅是破產令在身時對日常生活的一切不便,還有破產令後為工作或將來借貸帶來負面、長遠的影響。儘管破產令解除,長遠來說工作機會也大大被削減,持有專業牌照人士無法繼續執業、有能力者亦因曾經的破產紀錄而無法充當有限公司的管理層位置,在借貸方面亦有諸多限制。
因此,在破產前必須考慮清楚其帶來的後果及嚴重性,其實現時有很多不同方案可解決財務困難,債務重組就是破產前的最後一線生機。有興趣了解更多不同的財務方案,可隨時與我們團隊聯絡,我們會盡力為您提供可靠和專業的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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