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破產可能看起來像是最後的手段,卻為陷入龐大債務困境的欠債人士提供了一個新轉機。破產可以減免某些債務並停止追債騷擾,讓債務人能夠重新控制自己的財務狀況並向前邁進。但到底申請破產與其它債務重新整合方案,如債務重組(IVA)或債務舒緩(DRP)有什麼分別呢? 就讓丘煥法律師事務所為你講解和分析一下。

什麼是破產?

  •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,當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,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公平有序地,經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債權人。
  • 必須委託具法庭認可資格的會計師或律師作代理人。
  • 破產年期:首次4年;2次以上5年。
  • 到期後自動解除破產,如債權人反對可被延長至8年。
  • 破產程序及文件手續極繁複耗時。

適合人士:

  • 沒還款能力,資不抵債
  • 別無其他方案可以解決債務問題

什麼是債務重組 (IVA)?

  • 債務重組又名IVA,為《香港破產條例》下的其中一種欠債解決方案。
  • 欠款人無力清還借貸時,委託會計師或律師,​​向法庭申請重新制訂新的還款方案,重整債務,如減息或延長還款期。
  • 必須獲得相等於欠款額 75% 的債權人同意。
  • 必須委託法庭認可的代理人 (會計師或律師) 向法庭申請。
  • 一般申請需時約4至5個月。
  • 還款期一般長達3至5年。

適合人士:

  • 擁有穩定收入
  • 有3個或以上債權人
  • 一般高於50萬元或人工15倍
  • 瀕臨破產邊緣

什麼是債務舒緩(DRP)?

  • 債務舒緩又名DRP可說是債務重組的簡單版,因為它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。
  • 由欠款人及債主協商,重新制訂新的還款方案,如減息或延長還款年期。
  • 可委託律師搵銀行協商1個或以上債權人。
  • 一般由最大債主做主導,與其他銀行定商議如何分配欠款人的每月還款額。
  • 如欠款人及債主協商失敗,才需轉債務重組,由法院處理。

適合人士:

  • 一個以上債權人
  • 欠款金額10萬以下
  • 大於月薪的10倍
  • 擔心聲譽受影響的人士

破產與債務重組 (IVA)/債務舒緩(DRP)有什麼不一樣?

在進行破產前,一般都會先進行破產諮詢,讓申請人清楚了解破產程序及後果,以免申請人在破產前尚未完全了解有關事宜,倉促決定。

法律程序上不一樣

申請破產應該是一個三思而謹慎的行為,這是由於它不同於其它債務整合方案,破產是一種法律程序,雖然可以抵銷大部分債務,但有機會影響生活的其他部分,例如破產人的家庭和工作。不同其它債務的整合方案,破產後你所擁有的資產,譬如物業、汽車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,通常都會被出售以用於償還債務。另外,破產紀錄也不是保密的,會出現在可公開的登記冊上。

破產會影響信用評級

破產人信用狀況會受到影響。由解除破產令日期起計算,信貸資料庫被保留8年,負面紀錄亦需要5年才會被消除,因此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建正面信貸紀錄,且會留下終身記錄。

破產有機會減免債務

破產後債權人已採取民事訴訟行動討債,這類錢債官司,會因破產條例遭凍結,而銀行或財務公司的咭數、私人貸款一類的舊債竭力清還後,破產期過後的債項餘額將一筆銷。而債務重組或債務舒緩則沒有此效果,債務重組可能涉及與債權人談判新的償還條款。

申請程序所需時間

欠債人在提供所有債務資料到破產管理署,申請文件需再遞交至法庭,最終頒令日起則需等待法庭安排。因此破產程序需要更長時間完成,而債務重組則較快。

很多人在無法解決債務時就會想到破產,但受破產影響的紀錄是永遠刪除不了,因此在決定破產前,可以先考慮進行破產諮詢,讓債務專家作全面的評估,並給予專業分析,看看能否透過債務重組IVA 或債務舒緩DRP 來解決債務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