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錯誤地認為破產是解決財務困難的唯一方法,但事實上現在有許多債務重組方案可以讓欠債人避免破產,同時也可以減輕財務壓力。 債務重組(IVA)和債務疏導(DRP)就是許多人的不二選擇。與破產比較,這兩種方法的限制較少,只需要每月償還債務,在執行期間和完成後基本上不會對生活產生太大影響。執行債務重組(IVA)或債務疏導(DRP)的欠債人仍然可以保留現有的資產、物業、保險和出國旅遊等,自由度遠高於破產。如果真的陷入財務危機,也不需要過於擔心。首先要了解不同方法的細節,然後為自己選擇適合的方案。
債務重組(IVA)與債務舒緩(DRP)的分別
債務重組(IVA)和債務舒緩(DRP)均為債務負擔過重的人士提供重整債務還款服務,兩者最大的分別在於當中是否涉及法律程序和欠債金額的大小。
債務重組(IVA) | 債務舒緩(DRP) |
欠債人需要委托具法庭認可資格的會計師或律師作代理人,為申請人重新制定雙方都可接納的的還款方案,例如:延長還款期或減低原有債務利息等。再經他們向法院申請債務重組。 | 簡單版的債務重組,當中不需要委任律師進行申請。欠款人可獨立與債權人商量,重新制定還款方案,當中毋須經過任何法律程序。 |
必須得到相等於欠款金額75%的債權人同意 | 只需一個或以上的債權人。 |
申請時間需要大約4至5個月 | 申請時間需要大約1至2個月 |
須繳付申請費、律師費、會計師費等 | 須繳付申請費 ^ 相比起債務重組(IVA),因無需委任律師代辦法庭事宜,所以費用相對較少。 |
債務重組(IVA)的好處和壞處
好處 | 壞處 |
因涉法律程序,故此成功申請後,債權人及欠款人均具法例約束。 | 申請時間較長,一般需要四個至五個月 |
對個人聲譽沒有太大影響 | 債務重組的紀錄會被記錄於破產署的特別名冊中,公眾可隨時翻查 |
相比其他重整債務方案,還款利率一般較低 | 欠下的款項需於3至5年內還清 |
欠償人仍可保留銀行帳戶 | 欠償人不可保留信用卡 |
相比破產,不論生活或工作上亦沒有太大影響,所持有的專業牌照不受影響。仍可出任公司管理層、經營生意及持有物業、供款保險等 | 在債務重組期間,紀錄會顯示於環聯資訊有限公司的系統內,影響其信貸評級,故此借貸、申請信用卡等一般不會獲得批核 |
債務舒緩(DRP)的好處和壞處
好處 | 壞處 |
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,申請時間較債務重組短、手續較簡單 | 申請時間雖然比債務重組短,可是一般也要兩個月左右 |
由於無須委託律師代辦,能節省不少費用 | 只適用於欠債金額較小的人士 |
不會在信貸報告留有紀錄,不會通知僱主或家人,聲譽不會受到影響。私隱度較高,並不會有公開紀錄。 | 債務舒緩有機會影響申請新信用卡 |
對於任職紀律部隊或金融行業人士來說,債務舒緩的影響較債務重組小 | 若與債權人未能達成還款方案共識,那最終亦須交回法院處理,即債務重組(IVA)方案 |
應選擇債務重組(IVA)還是債務舒緩(DRP)?
債務重組適用於接近破產邊緣且欠債金額較大(通常高於50萬港元)的人;債務疏導則適用於欠債金額較小和注意聲譽影響的人,所以欠債人應根據欠款金額的大小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案。
由於債務疏導不涉及任何法律程序,影響一定較小,不僅可以節省時間和費用,更重要的是不會損害聲譽,在信貸記錄中不會留下任何記錄。無論選擇破產、債務重組還是債務疏導,建議欠債人首先要深入了解各個方案的細節,根據自己的財務狀況和可以接受的後果選擇最適合的債務重組方法,重新出發並擺脫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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